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 发布日期:2012-12-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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