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