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章 促进就业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章 促进就业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多种类型的职业介绍机构,提供就业服务。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