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章 促进就业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章 促进就业 第十条 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
国家支持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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