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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章 促进就业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章 促进就业 第十二条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法律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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