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第三章 执业规则

第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第三章 执业规则 第三十一条 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要、非法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对患者实施不必要的检查、治疗。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8-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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