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第二章 考试和注册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第二章 考试和注册 第八条 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
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医师资格考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医师资格考试的类别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制定。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8-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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