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国家建立健全医师医学专业技术职称设置、评定和岗位聘任制度,将职业道德、专业实践能力和工作业绩作为重要条件,科学设置有关评定、聘任标准。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8-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