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
第四章 反倾销措施 · 第二节 价格承诺

第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 第四章 反倾销措施 第二节 价格承诺 第三十一条 倾销进口产品的出口经营者在反倾销调查期间,可以向商务部作出改变价格或者停止以倾销价格出口的价格承诺。
商务部可以向出口经营者提出价格承诺的建议。
商务部不得强迫出口经营者作出价格承诺。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4-03-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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