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 法律 发布日期:2015-12-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