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第七章 国际合作

第七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第七章 国际合作 第七十二条 通过反恐怖主义国际合作取得的材料可以在行政处罚、刑事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但我方承诺不作为证据使用的除外。
法律 发布日期:2018-04-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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