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第三章 案件办理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第三章 案件办理 第三十八条 执行机关提出减刑、假释建议以及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充分考虑罪犯履行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配合处置涉案财产等情况。 法律 发布日期:2021-12-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