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简称境外)的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活动,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和安全,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扰乱境内金融秩序的,依照本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法律 发布日期:2024-1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