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 第四章 反补贴措施 · 第三节 反补贴税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 第四章 反补贴措施 第三节 反补贴税 第四十一条 反补贴税的纳税人为补贴进口产品的进口经营者。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4-03-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