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反间谍法》所称“境外机构、组织”包括境外机构、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和分支组织;所称“境外个人”包括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7-11-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实施细则》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