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实施细则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实施细则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反间谍工作任务时,公民和组织依法有义务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拒不提供或者拒不协助,构成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反间谍工作任务的,依照《反间谍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处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7-11-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