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实施细则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实施细则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分,国家安全机关也可以予以警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7-11-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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