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五章 发票的检查

第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五章 发票的检查 第三十一条 税务机关需要将已开具的发票调出查验时,应当向被查验的单位和个人开具发票换票证。发票换票证与所调出查验的发票有同等的效力。被调出查验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接受。
税务机关需要将空白发票调出查验时,应当开具收据;经查无问题的,应当及时返还。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3-07-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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