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五章 发票的检查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五章 发票的检查 第三十条 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税务人员进行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3-07-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