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第六章 经济激励与监督措施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第六章 经济激励与监督措施 第二十六条 国家对列入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的项目给予税收优惠。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法律 发布日期:2009-12-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