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 台湾同胞投资者投资的财产、工业产权、投资收益和其他合法权益,可以依法转让和继承。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