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行使监督职权。 法律 发布日期:2006-08-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