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章 普通合伙企业 · 第五节 入伙、退伙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章 普通合伙企业 第五节 入伙、退伙 第五十四条 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分担亏损。 法律 发布日期:2006-08-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