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三章 有限合伙企业

第六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三章 有限合伙企业 第六十一条 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法律 发布日期:2006-08-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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