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三章 有限合伙企业

第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三章 有限合伙企业 第六十二条 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法律 发布日期:2006-08-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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