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章 普通合伙企业 · 第一节 合伙企业设立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章 普通合伙企业 第一节 合伙企业设立 第十七条 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