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章 设立登记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章 设立登记 第十二条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批准文件。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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