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二章 噪声污染防治标准和规划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二章 噪声污染防治标准和规划 第十九条 确定建设布局,应当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合理划定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等的防噪声距离,并提出相应的规划设计要求。
法律 发布日期:2021-12-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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