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有关卫生检疫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法律 发布日期:2018-04-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