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四十一条 国家鼓励、支持国境卫生检疫领域的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信息化建设,推动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和信息化成果的应用,提高国境卫生检疫工作的技术和信息化水平。
法律 发布日期:2024-06-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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