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 第十七条 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应当珍视并保持国家给予的荣誉,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努力为人民服务,自觉维护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声誉。
法律 发布日期:2015-12-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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