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 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 第十三条 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为其获得者终身享有,但依照本法规定被撤销的除外。 法律 发布日期:2015-12-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