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 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 第十四条 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应当按照规定佩带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奖章,妥善保管勋章、奖章及证书。 法律 发布日期:2015-12-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