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 第二章 国家情报工作机构职权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 第二章 国家情报工作机构职权 第十五条 国家情报工作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察措施和身份保护措施。 法律 发布日期:2018-04-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