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
第二章 国家情报工作机构职权

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 第二章 国家情报工作机构职权 第十四条 国家情报工作机构依法开展情报工作,可以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提供必要的支持、协助和配合。
法律 发布日期:2018-04-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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