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 第二章 国家情报工作机构职权 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 第二章 国家情报工作机构职权 第十四条 国家情报工作机构依法开展情报工作,可以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提供必要的支持、协助和配合。 法律 发布日期:2018-04-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