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
第七章 国防交通物资储备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 第七章 国防交通物资储备 第五十一条 国家建立国防交通物资储备制度,保证战时和平时特殊情况下国防交通顺畅的需要。
国防交通物资储备应当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储备的物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国防交通储备物资的品种由国家国防交通主管机构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规定。
法律 发布日期:2016-09-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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