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 第六章 国防交通保障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 第六章 国防交通保障 第四十一条 各级国防交通主管机构组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军事机关制定国防交通保障方案,明确重点交通目标、线路以及保障原则、任务、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法律 发布日期:2016-09-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