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 第十一章 宣传教育 第七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 (2010年2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2026年8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 第十一章 宣传教育 第七十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组织所属人员学习和掌握必要的国防知识与技能。 法律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