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国防动员坚持平战结合、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方针,遵循统一领导、全民参与、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统筹兼顾、有序高效的原则。 法律 发布日期:2010-02-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