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国家保障国防动员所需经费。国防动员经费按照事权划分的原则,分别列入中央和地方财政预算。
法律 发布日期:2010-02-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