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第八章 国防动员和战争状态 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第八章 国防动员和战争状态 第五十二条 国家依照宪法规定宣布战争状态,采取各种措施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领导全体公民保卫祖国、抵抗侵略。 法律 发布日期:2020-12-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