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 第四章 调查取证 · 第二节 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请求调查取证 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 第四章 调查取证 第二节 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请求调查取证 第二十九条 外国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请求调查取证时,可以同时请求在执行请求时派员到场。经同意到场的人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服从主管机关和办案机关的安排。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