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
第六章 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 · 第二节 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请求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 第六章 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 第二节 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请求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 第四十二条 外国可以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协助查封、扣押、冻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涉案财物。
外国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请求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的,请求书及所附材料应当根据需要载明本法第四十条规定的事项。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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