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企业,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行政法规、接受有关行业主管机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施的监督管理。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5-06-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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