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阻碍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1-07-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