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1-07-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