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第四章 风险管控和修复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第四章 风险管控和修复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六条 因实施或者组织实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修复效果评估、后期管理等活动所支出的费用,由土壤污染责任人承担。 法律 发布日期:2018-08-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