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五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的监督检查。
法律 发布日期:2019-04-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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