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五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五十五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查处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时,发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应当向其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
法律 发布日期:2019-04-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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