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五十四条 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当依法公开,供公众查阅和监督。
法律 发布日期:2019-04-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全部法条